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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云南有良方!

媒体:云南发布  作者:王艳 郭晨泽
专业号:普洱林产业集团
2023/5/24 15:48:48

5月23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埂会堂举行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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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嘉 摄

近日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成为全国首个印发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配套文件的省份

并得到水利部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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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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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水土保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保持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党领导人民群众大规模治山治水,到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再到2010年水土保持法修订,2015年国务院批复《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水土保持基本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标准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之路。

水土流失治理对于整治国土、治理江河,减少洪涝、干旱、泥石流等灾害,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建设生态农业、改善人居环境,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中办、国办《意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阐明了“水土保持是江河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的战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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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云南省水土保持现状与工作成效

云南省地处高原山区,是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等六大水系的源头或上游,境内地形起伏大,河谷纵横,降水时空分布极为不均,单点暴雨突出。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自然条件导致水土流失形式多样、复杂,水力侵蚀、冻融侵蚀以及滑坡、泥石流等在云南省均有分布,加之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云南连续实施以“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俗称“长治”)、“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俗称“珠治”)、“小流域综合治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坡耕地治理”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特别是“十三五”以来,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牢固树立水土流失状况“只能好转,不能变坏”的底线思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水土保持效果显著。“十三五”以来,全省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纵向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格局,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为抓手,扎实抓好全省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67万平方千米,2021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较2015年下降0.68万平方千米,减幅达6.5%,强烈以上流失面积下降20%,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土壤侵蚀强度“双下降”。

监督执法持续用力。全省建立了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十三五”以来,全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及违法项目查处力度空前,全省共检查3.03万个生产建设项目,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8459起,罚款4749.53万元,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0.27亿元,解译下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疑似违法违规图斑数量从2019年的40150个下降到2022年的2341个,认定的违法违规项目从2019的13172个下降到2022年的594个,监管效能全面提升。

产业发展不断壮大。“十三五”以来,全省各地积极探索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方法,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和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了玉溪新平沃柑、临沧云县澳洲坚果、保山昌宁小粒咖啡、大理漾濞核桃等一大批水土保持特色产业,新建茶、苹果、石榴、沃柑等经果林约39.85万亩,实施坡改梯57.4万亩,配套修建机耕道路等,充分发挥水土保持项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项目区受益人口近600万人,开创了治理水土流失和群众在家门口务工的“双赢”局面。

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批准实施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云南省“十四五”水土保持监测规划》等全省性规划,及时修订了《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为加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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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核桃园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供图

《实施方案》全文共1.2万字

分为三大部分

整体形成了1个总体要求

四项重点任务

1个保障措施的框架

提出了70条具体措施

逐条明确责任部门

务求各项改革举措真正落地、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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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总目标,提出到2025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6.41%。

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9.71%,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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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湿地公园 宋光旭 摄

四项重点任务

四项重点任务,立足云南实际,提出了54条具体举措。

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提出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加大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等3个任务专栏,明确科学划定重点防治区、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强化水土保持对策和措施、推进重要生态系统及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封育保护、提高林草湿地农田城市水土保持功能等11项具体措施。

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出健全监管制度和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强化企业责任落实等4个任务专栏,明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分类精准监管、健全水土保持标准体系、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持续推进重点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人为水土流失风险预警智能化、部门联动执法、司法保障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等21项具体措施。

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提出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减少入河入湖入库泥沙水土流失等3个任务专栏,明确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打造高原特色小流域产业综合体、建设高原山区现代化立体水网、打造“新时代元阳梯田”、全力推进绿美河湖建设等8项具体措施。

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加强水土保持考核、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等5个任务专栏,明确规划体系建设、规划跟踪监测评价、创新水土保持建管模式、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强化监测站点建设运行管理、推进智慧水土保持建设、推动科技研究和创新等14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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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刘勇 摄

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投入保障、强化宣传教育等16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基层党组织、各部门的强大合力作用,不断加大水土保持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水土保持宣传和典型示范创建,不断增强云南水土保持影响力,讲好水土保持“云南故事”。

下一步

云南省水利厅

作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主管部门

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

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切实发挥好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

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抓好学习宣传。强化《实施方案》宣传,增强全社会共抓水土保持的意识。

部署推进工作。省级有关部门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责任落实。把各州(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情况纳入省对州(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加强跟踪指导。会同省级有关部门适时对《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合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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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泸沽湖

此次发布会上

还有这些精彩问答

↓↓

云南省作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在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2021年11月印发实施了《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与国家“双重规划”充分衔接。“十四五”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围绕国家“双重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截至目前,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29.94亿元,重点支持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滇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等。实施人工造林59.77万亩、退化林修复226.50万亩、封山育林261.83万亩、人工种草88.70万亩、草原改良16.93万亩、建设小型水利水保设施2155处、围栏封育11.96万米。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支持了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地区生态治理与修复,减少了水土流失、提高了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生态修复能力、改善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发力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生态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

云南林草部门如何在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省林草局将结合职能职责,从以下3方面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充分运用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成果,抓好长江重点生态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区、高黎贡山、赤水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重点聚焦以金沙江为主的干热河谷和东南部喀斯特地貌,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开展植被恢复、石漠化综合治理,稳步扩大森林、草原面积,建设“绿美云南”,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2023年,全省计划完成营造林300万亩、种草改良55万亩。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主的培育、保护、利用决策管理机制,规范森林经营活动;优先选择寿命长、固土保水能力强、乡土树种,更替退化严重的先锋树种及外来树种,加强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加大人工林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培育复层、异龄、多树种混交林,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夯实生态基底。2023年,全省计划完成森林可持续经营6.6万亩、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22.93万亩。

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强化林草湿资源监管,加强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力度,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不合理土地和林木利用、土地破坏等活动,增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切实提高生态效益。

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如何,下一步有何举措?

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449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2.62%。

云南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科学规划。编制完成了《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对2030年全省建成4350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了全面布局,《规划》还修订完善了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建设管理、监理、验收、管护、资产移交和档案管理全环节、全过程规定,并明确了管护主体,压实管护的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聚焦“九湖流域”“边境村”“三区三州”等重点区域,加大力度补上农田水利设施短板,着力改善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有效提升耕地地力。

三是积极探索。在建过程中,我们主要探索了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绿色农田示范等模式,为全面推进和有效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作用积累经验。

四是加大投入。在农业农村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加大了投入力度,云南省加大了对土地出让收入等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2022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第一次全部达到了1500元,为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

下一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指示要求,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加快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明确分区任务、细化进度安排、完善保障措施。

二是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加强进场材料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为保障工程质量达标,从3月底至6月,全省组建了8个工作组,对16个州(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在建、已建、待建工程全面开展摸排,重点查清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监理走过场等问题,并要求各地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整改。

三是压实各方责任,压实州(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项目承建人、监理和管护的责任,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批成一批,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在项目周期内持续发挥作用。

云南省将从哪些方面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哪些又是重点的监管对象?

《实施方案》对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健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监管、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全省统一的监管规则和工作标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制度。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明确差异化、针对性要求,实施分类精准监管的工作。

二是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构建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人为水土流失风险预警智能化为支撑的全新监管方式。具体讲就是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赤水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和公路、铁路、露天矿山等重点行业,以及重大生产建设项目等重点对象的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控制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人为水土流失。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对守信企业少打扰、不打扰,对失信企业及高风险项目重点监管。加大对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水土保持“互联网+监管”,建立上下联动的水土流失监控视频体系,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进水土流失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落实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通过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水土保持执法队伍建设来加强协同监管,并压实企业水土保持责任的落实。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便民利企服务,持续提升开发区、工业园区内项目水土保持审批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水土保持监管重点对象(行业)主要指水利、公路、铁路、机场、露天矿山、能源等建设周期长、扰动范围大,施工或生产期间不可避免的会造成一定人为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云南省的水土保持监管重点区域主要是指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同时围绕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重要江河源头区、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开展重点监管。

近年来云南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推进情况?

一是以“一盘棋”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摸清历史遗留矿山家底,已治理或正在治理4000余座,治理面积约20万亩。将未实施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按要求全面纳入国家、省、州、县四级闭合历史遗留矿山数据库,并作为主要任务内容纳入《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安排部署,明确至2035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1.39万公顷。同时,聚焦“十四五”期间,国家下达云南15万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结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分区分类,科学编制《云南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导各地有序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二是以“一批工程”凸显矿山生态修复成效。已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4.8亿元,实施长江经济带、青藏高原东南缘、赤水河流域、九湖流域、滇东南石漠化生态脆弱区及高黎贡山等重点生态区1184座历史遗留矿山4.9万余亩占损土地修复治理。今年,省级完成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再落实省级资金5200余万元安排实施曲靖、楚雄、西双版纳3个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拟完成9364亩修复治理任务。2022年6月,云南省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获得国家20亿元资金支持。该项目从流域的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将流域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统筹纳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中,为全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供典型样板。

三是以“一本账”推动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强化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监管,全面排查5000余座持证矿山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义务情况,纳入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走开发利用科学、开采方式合理、企业管理规范、生态保护良好的绿色矿业发展道路。截至目前,云南省共有23个矿山被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30个矿山被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参与生态修复,研究完善矿山修复后用地指标腾退利用等政策机制,全面统筹推进矿山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矿山生态修复持续投入、持续修复、持续增效,推动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提升,还自然以和谐、给大地以生机。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如何做好水土保持行业监管?有哪些具体措施?

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关于水土保持工作采取的措施有六个方面:

一是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培训和专家讲座等方式组织各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在建项目建设指挥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和水土保持业务培训,加强行业水土保持和管理。

二是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一岗双责”制度。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切实履行好水土保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压实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主体责任,把水土保持工作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各个方面。

三是认真执行规划及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在交通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将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提出规划阶段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建议。全省实施的交通项目均严格开展水土保护方案编制,并报送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是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理念。在项目规划设计中贯彻生态选线理念,按照水土保持要求对项目选址选线﹑建设布局等进行比选论证和优化,合理控制取土场和弃渣场、施工营(场)地、施工便道等大临工程规模,最大程度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是项目实施中注重水土保持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云南生态功能区公路建设指导意见》,会同省水利厅印发《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强化水土保持顶层设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牢固树立“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标准、政策。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重大变动清单管理要求,根据工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变动情况,及时完善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

六是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始终坚持把交通建设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开展在建项目水保监理、水保管家技术服务、施工期和试运营期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专项设计、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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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自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编辑:王艳 郭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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