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塔拉诺阿对话”(Talanoa Dialogue)成为一个被各方频频提起的词汇。什么是“塔拉诺阿对话”?对话将如何开展?“塔拉诺阿对话”将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产生怎样的影响?带着这些问题,本文拟对“塔拉诺阿对话”的来龙去脉作一简单介绍,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举办对话的意义。
一、背景
“塔拉诺阿对话”的最初名称是2018年促进性对话。对话的授权来自2015年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简称COP21)的决定,即:2018年应召开缔约方之间的促进性对话,以盘点缔约方在争取实现《巴黎协定》第4.1条所述长期目标方面的集体努力进展情况,并为各国准备“国家自主贡献”(NDCs)提供信息。
尽管有了这段授权,但各方对2018年促进性对话如何开展并未达成一个清晰的共识。2016年底的马拉喀什会议(COP22)决定,由摩洛哥(COP22主席国)和斐济(COP23主席国)共同牵头,就促进性对话的组织安排同各缔约方开展包容和透明的磋商。经过数轮讨论,斐济和摩洛哥主席在2017年11月举行的波恩会议(COP23)上公布了促进性对话的设计安排,并纳入COP23决议“斐济实施动力”的附件。
根据安排,2018年促进性对话被命名为“塔拉诺阿对话”。所谓“塔拉诺阿”,是指斐济等太平洋岛国的一种传统对话形式,以提倡包容、鼓励参与、保证透明为原则,通过讲故事的形式使对话参与方建立理解和信任,提高认识,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为集体利益作出更好的决策。对话将围绕三个主题进行探讨:我们在哪里(Where are we)?我们去哪里(Where do we want to go)?我们如何去(How do we get there)?对话将以促进提高力度的方式开展,并把2020年前各方行动和支持作为对话的要素之一。
二、程序安排
“塔拉诺阿对话”分为筹备进程和政治进程两个阶段,贯穿2018年全年开展。COP23主席国斐济和COP24主席国波兰将共同引领全年对话进程,并联合主持COP24期间的政治进程。此外,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将于今年出台关于温升1.5℃的特别报告,对话也将特别关注该报告。
“塔拉诺阿对话”的筹备进程于2018年1月开始,将在12月在波兰卡托维茨举行的COP24前结束。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是邀请缔约方、利益相关方和专家机构提交与对话主题相关的信息。公约网站为此专门设立了一个网上平台(https://talanoadialogue.com),供各方上传信息。网上平台将由斐济和波兰负责监督,向缔约方和所有非缔约方开放,任何机构都有权提交信息,但前提是相关信息必须与对话的三大主题有关联。
网上平台信息提交将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平台开放至4月2日,该阶段提交的信息将被汇总供4月30日至5月11日举行的波恩谈判会议讨论。二是此后至10月29日,有关信息将供COP24讨论。
二是邀请缔约方和非缔约方合作,举办地方、国家、区域和全球性的活动来支持对话,为对话举行和筹备提供有用的信息。例如今年9月,全球气候行动峰会将在美国旧金山举行,会议由加州州长布朗、彭博社创始人布隆博格、《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埃斯皮诺萨等人担任联合主席,旨在动员和促进政府、企业、机构等各利益攸关方加速气候行动。
三是在4月30日至5月11日举行的波恩谈判会议期间,围绕“塔拉诺阿对话”的三个主题举行讨论。按照初步设计,讨论将分为6个小组平行举行,每个小组包括30名缔约方代表和5名非缔约方代表。每个小组的讨论将由一名斐济人主持,并向全会做汇告,各方可对汇告内容发表评论。波恩谈判会议的讨论情况将形成一份总结。
四是斐济和波兰两主席国将利用全年各类会议、论坛、网络会议等途径,就塔拉诺阿对话相关问题听取缔约方和非缔约方的意见。
五是基于上述信息和讨论情况,两主席国将准备一份关于对话三个主题的汇总报告(synthesis report),作为筹备进程的产出,也将成为政治进程的基础。
“塔拉诺阿对话”的政治进程将在2018年12月的COP24期间举行,由各国部长参加。政治进程将以筹备进程为基础,通过主旨发言、圆桌会讨论等形式,围绕三个主题开展互动讨论。政治进程旨在传递清晰、前瞻性的目标,凝聚政治推动力,提高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勇气和力度,并为缔约方准备国家自主贡献提供信息。对话的产出将包括相关讨论的报告和总结。关于政治进程的具体设计,预计斐济和波兰两主席国仍将结合筹备进程的开展,予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三、意义和思考
对于“塔拉诺阿对话”的意义和作用,国际社会还有不同的理解和期待,欧盟和小岛屿国家将对话视作促进各方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的良机,也有一些国家对其持超脱态度。
从气候变化多边进程看,传统的气候谈判更多聚焦于如何分配减排义务,但《京都议定书》的谈判和履行过程让人们意识到,这种方式容易陷入长期博弈和讨价还价的困境,达成的协议往往是各种利益的妥协,缺乏力度。在现有国际法制度下,也无法保障各国能够真正履行已经达成的协议。因此,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建立了一种各国自主提出贡献目标的气候治理制度。与传统“自上而下”分配减排义务的方式相比,“国家自主贡献”制度给予了各国更多的灵活性和自主性,照顾了各国的实际国情,更容易予以实现。但另一方面,如果仅仅由各国自己提目标,也会出现各国行动力度不足以实现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情形。因此,《巴黎协定》同时规定了强化的报告审查(透明度)机制和定期评估全球行动进展的“全球盘点”制度。通过全球盘点,评估集体行动进展,促进各方提升贡献力度。“塔拉诺阿对话”的开展,其本质与全球盘点制度有一定相似性,也是为了盘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集体进展,促进各方不断自主提升行动力度,以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
传统的“法治”思维假定人性恶,因此需要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但在国际法领域,由于不存在超越国家的强制执行机构,规则的遵守最终仍要依靠国家自身的意志,这使得不少国际条约的制订和履行陷入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博弈的困境。有关学者认为,《巴黎协定》和“塔拉诺阿对话”的思路从某种意义上看,可以视为对传统“法治”思维的一种突破,它更多寄希望于国家和人类的“良知”和“自觉”,而非外在约束,来实现解决全球问题的目标。从善意的角度解读,“塔拉诺阿对话”强调促进性,互相学习借鉴,从而最大程度避免了国际谈判中的利益冲突和讨价还价,让各方在“戒心”更小的环境下参与多边进程,其目的是激发“良知”和“自觉”,让各国自愿提高行动力度。但这种方式究竟能否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在缺乏强制约束力的条件下国家能否自愿提高力度,仍是一个未知数。对话是对《巴黎协定》的一次考验。
从我国的角度看,近年来,我们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从服务国内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我国理应积极建设性参与“塔拉诺阿对话”,推动对话取得成功,为《巴黎协定》的实施和全球气候治理进程贡献正能量。由于对话鼓励所有利益攸关方的参与,除了中国政府之外,中国的地方政府、智库、团体和非政府组织也可以更多地关注2018年“塔拉诺阿对话”进程,并通过提交提案、举办活动等方式参与进程,为应对气候变化这个人类的共同挑战奉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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